Login
 Password
 
 
 



外籍家庭女傭及僱主合約指南
 
終止僱傭合約 
中文版EnglishTagalogBahasa
僱傭雙方均可給予對方不少於一個月的 書面通知 或支付1 個月工資給對方以終止合約。

僱主在合約終止或合約期屆滿時,應清付所有工資及其他應付的款項及在合約終止7 天內,以書面通知入境事務處的外籍家庭女傭組有關終止合約的事宜, 但不須通知勞工處。

只有在以下列出的一些特殊的情況下,僱傭雙方才可不給予通知或代通知金而終止合約。

如果女傭在與其僱傭有關的事宜上

  • 蓄意不服從合法和合理的命令;
  • 行為不當;
  • 犯有欺詐或不忠實行為; 或
  • 經常疏忽職守。

    女傭在以下情況,亦可以即時終止僱傭合約,而毋須預先通知或給予代通知金:

  • 合理地恐懼身體會遭受暴力或疾病危害;
  • 受僱主苛待; 或
  • 已受僱不少於5 年, 而經註冊醫生證明永久不適合擔任現時的工作。

    當合約終止或屆滿時,僱主須要支付的款項包括:

  • 何未發放的工資;
  • 代通知金( 如適用)
  • 工資代替任何未發放的年假,及該假期年按比例的年假薪酬
  • 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如適用)
  • 女傭的回程機票和膳食及交通津貼

    僱主應保存有關款項的 收據




    Home
    | Terms of Use | About Us | Contact Us
    Copyright © 2006 maid.hk.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EmployEasy Limited.
    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