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傭申請費用
根據僱傭合約的規定,僱主須負女傭申請來港工作的所需辦理證件的費用。
女傭在申請時需要會繳付的費用包括:
強制性保險
驗身費
核實費用
簽證費
POEA (菲律賓海外僱傭行政費)
僱主必須在收到有關收據後應盡快發還等款項及要求女傭在 收據 上簽署,並保留收據作為證明。
若女傭是經由香港僱傭代理聘請,要視乎僱傭代理會否承諾所申請費用。如僱主支付的費用已包括所款項,便應該向僱傭代理索取有關收據。
女傭續約費用
當僱主要與女傭續約時,僱主須繳付以下的費用:
有關領事館的核實費用
入境事務處收取的費用
女傭續約需辦理證件的費用
女傭工資
In 政府在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九日宣布,外籍女傭的規定最低工資為港幣3,320元。
僱主不可以與女傭協議支付低於規定最低標準的工資。否則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港幣20萬元及監禁1年。
僱主最好以支票或自動轉賬方式支付工資給女傭,並預備 工資收據 。女傭必須在收據上簽署承認收到該款項。
僱主每月最少須支付一次工資給女傭。
扣除工資
如因女傭犯錯或疏忽而引致僱主的物品或財物受到損壞或遺失,僱主可按值扣除工資作賠償,但每次以 港幣300 元為限。 此外, 在這些情況下扣除的工資總額, 亦不得超過女傭在該工資期所得工資的四分之一。
在下列情況下, 僱主亦可扣減女傭的工資:
女傭缺勤
僱主預支或多付給女傭的工資
僱主借給女傭的款項
僱主根據任何法例的規定或獲法例授權, 可扣除女傭的工資
由2003 年10 月1 日開始入境事務處收取僱員再培訓徵款。 無論如何,僱主都不能從女傭的工資中扣除全數或部分應繳付的僱員再培訓徵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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